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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亚发放职业技能提升补贴 申领流程看过来!

南海网 http://www.hinews.cn 时间:2018-03-13 09:17 来源:南海网 作者:叶俊一

  南海网、南海网客户端三亚3月12日消息(南海网记者 叶俊一)3月12日,南海网记者从三亚市人力资源开发局获悉,在三亚市参加失业保险的企业在职职工,可按照相关流程申领技能提升补贴,其中最高可申领1800元。

  附:三亚市企业在职职工申领职业技能提升补贴经办规程

  一、政策依据

  《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海南省财政厅关于失业保险支持参保职工提升职业技能有关问题的通知》(琼人社发〔2017〕202号)。

  二、申领条件

  在三亚市参加失业保险的企业在职职工,申领技能提升补贴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依法参加失业保险,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36个月(含视同缴费年限)及以上的;

  (二)自2017年1月1日起,取得初级(五级)、中级(四级)、高级(三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

  三、补贴标准

  (一)取得初级(五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补贴800元;

  (二)取得中级(四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补贴1300元;

  (三)取得高级(三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补贴1800元。

  同一职业(工种)同一等级只能申请并享受一次技能提升补贴。

  四、申报材料

  符合申报条件的三亚市企业在职职工须提交以下材料:

  (一)《技能提升补贴个人申请表》(该表可登录三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hrss.sanya.gov.cn/下载或到三亚市人力资源市场一楼技能提升补贴窗口领取);

  (二)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三)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四)社会保障卡原件及复印件。

  五、相关要求

  (一)企业在职职工应在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核发之日起12个月内,到三亚市人力资源市场技能提升补贴窗口申领,逾期不予受理。

  (二)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8月11日期间领取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企业职工,其技能补贴申请时间从2017年8月11日起计算。

  (三)在三亚市参加社会保险的企业在职职工,请集中于每月1日至10日按要求将相关材料提交至三亚市人力资源开发局。

  办公地址:三亚市迎宾路人力资源市场大楼一楼技能提升补贴窗口。

  咨询电话:88691708

责任编辑:王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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