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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行生态环保责任制 三亚天涯区构建“大生态”

南海网 http://www.hinews.cn 时间:2018-06-04 16:19 来源:三亚日报 作者:黄世烽

  本报讯(记者黄世烽)三亚日报记者6月3日从天涯区获悉,为构建“大环保”工作格局,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制度,建立健全生态环境保护职责体系,提升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水平,推进该区生态文明建设,该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市县综合行政执法基本目录及其协作指导意见的通知》《三亚市推行环境保护责任制实施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结合天涯区实际,制定了《天涯区推行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制实施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于近日印发并予以实施。

  《办法》指出,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是指天涯区委、区政府各部门在其职责范围内承担的环境保护工作职责。天涯区委、区政府各部门主要负责人是本部门职责范围内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具体承办人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负直接责任。区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对本行政区域的环境保护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区委、区政府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对生态环境保护直接实施监督管理。

  《办法》明确了天涯区监察委、区委组织部、区委宣传部、区环保局、区发展改革局、区农林局、区旅游文体局等相关部门主要工作职责,要求区委、区政府每年初向各相关部门下达年度生态环境保护目标任务,细化分工,确保实现年度考核目标。并成立天涯区生态环境保护责任监管考核领导小组,制定环境保护责任考核办法,加强对生态环境保护责任监督管理考核工作的领导。

  “只有保住了辖区的生态环境,才能保住地区发展的最大本钱。”天涯区有关负责人表示,该区将严格按照《办法》规定,要求区委、区政府各有关部门领导干部把推行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制度摆在首要位置,加强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监督检查,主动担当,发现存在不属于本部门管辖的环境污染事故隐患或环境违法行为,应及时移送有管辖权的部门处理。

  近年来,天涯区严格执行生态环境保护措施。两年前,该区为源头上杜绝三亚河上游畜牧面源污染,保护和改善辖区生态环境,保障人体健康,专门制定并出台《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全区22个社区、海坡行政村为禁养区,禁养区内禁止一切畜禽养殖。去年起,该区实行“双总河长制”,共安排12名区领导,分别担任纳入该区管理的18条河流河长。同时,河流所经的村(居)委会的河段长由各村(居)委会负责人担任。实行“双总河长制”后,辖区的河流水生态环境明显改善。今年,该区对三亚湾全面实施“湾长制”管理,联动多部门参与共治,全方位提升城市治理管理水平。

责任编辑:吴立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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