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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嫌弃芒果螺价钱贵刁难女摊主 经民警调解后双方达成一致

南海网 http://www.hinews.cn 时间:2018-07-17 11:24 来源:三亚日报 作者:吴英印

  本报讯(记者吴英印)7月14日下午,一男子在某小区菜市场准备买芒果螺时,因嫌弃女摊主所卖的芒果螺价钱贵且品相不好,导致双方发生口角继而引发纠纷。三亚市公安局吉阳分局吉阳派出所民警介入调查后,经过3个多小时耐心调解,双方达成一致并握手言和。

  7月14日14时37分许,吉阳派出所值班室接到市公安局110指令称:在该所辖区的福海苑A区菜市场处有人打架,请民警快速出警处理。接警后,正在所里值班的吉阳派出所教导员、三级路长苏红秀立即带领值班民警及路管员赶赴现场处置。

  民警快速抵达现场后了解到,住在该小区的一名男子和一名当地卖螺的女摊主因买卖发生口角,该男子一怒下,双手各握一瓶啤酒瓶用力对碰,导致破碎的玻璃片渣划破了其双手,并溅划到该女摊主的手臂和洒在芒果螺上。为此,双方吵嚷起来,大有进一步升级之态势。

  “双方之所以发生争吵,是因为该男子嫌女摊主所卖的芒果螺价钱贵、品相不好,女摊主听闻觉得刺耳,便对男子说‘你买不起便不用买,不要在这里胡说八道。’不料,该男子听后便不依不饶起来……”苏红秀对三亚日报记者说,民警们到达现场后,严厉呵斥双方停止语言攻击,并保持冷静。之后,在现场调解无效的情况下,民警把双方带回派出所进一步调解。

  双方到派出所后,仍各执一词、互不相让。为此,苏红秀便不厌其烦地做双方的思想工作,对他们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尤其是告知该男子这虽然不是典型意义上的殴打他人的违法行为,但其行为已造成当事人受轻微伤及物质损失,必须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同时告知对方,如公安机关调解不成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赔偿诉讼请求。最终,经过3个多小时的思想工作,双方达成一致:该男子向女摊主一次性赔付1500元,女摊主不再追究该男子任何法律责任。

责任编辑:吴立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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