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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一次性奖励6万元 三亚就业创业扶贫基地认定开始

南海网 http://www.hinews.cn 时间:2018-10-10 09:29 来源:南海网 作者:叶俊一

  南海网、南海网客户端三亚10月9日消息(南海网记者 叶俊一)10月9日,南海网记者获悉,为充分发挥就业创业扶贫基地、扶贫车间引导安置农村贫困劳动力实现稳定就业的作用,三亚将在全市开展就业创业扶贫基地认定工作,符合条件的最高一次性将奖励6万元。

  附:《三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三亚市财政局三亚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在全市开展就业创业扶贫基地认定工作的通知》全文

  各区人民政府、育才生态区管委会、市各有关单位(实体):

  为深入贯彻落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国务院扶贫办综合司关于进一步做好就业扶贫有关事项的通知》(人社厅发〔2017〕38号)和市委、市政府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策部署,充分发挥就业创业扶贫基地、扶贫车间引导安置农村贫困劳动力实现稳定就业的作用,现在全市开展就业创业扶贫基地认定工作,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定范围及条件

  (一)范围

  能组织贫困家庭劳动力(“贫困家庭劳动力”指建档立卡的“贫困劳动者”下同),就近就地就业或居家灵活就业的各类单位或实体,含企业、农村专业合作社、种养大户(种养大户认定标准:水产养殖100亩以上;种植80亩以上;畜牧养殖:生猪出栏200头以上,肉牛出栏50头以上,羊出栏200只以上,肉禽类出栏10000只以上,蛋禽类存栏2000只以上)、农家乐等。

  (二)条件

  1.用人单位(实体)经济实力较强,社会声誉较好,近年来没有发生重大安全生产事故;能够遵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法律法规,生产环境和劳动保护较好,劳动关系总体和谐,近年来没有发生拖欠工资、集体停工等事件。

  2.用人单位(实体)能在本经营场所内规模吸纳贫困家庭劳动力就近就地就业;能在贫困地区设立工厂、车间或加工点,组织无法外出就业的劳动者就近或在家从事手工编织、来料加工、农产品深加工等工作;农村专业合作社、种养大户等能就地吸纳劳动力就业的。

  3.吸纳10名以上贫困劳动力稳定就业(认定标准:与贫困劳动力签订至少一年以上劳动合同或劳务协议,并按时支付劳动报酬的);如提供的就业岗位为季节性或非全日制用工,该就业岗位年收入应不低于7000元。

  二、认定程序

  (一)申报步骤

  1.符合条件的用工单位(实体)向所在区人社局、育才生态区就业负责部门提出申请。区人社局、育才生态区就业负责部门对申报资料进行初核。

  2.对初审通过的用工单位(实体),由区人社局、育才生态区就业负责部门牵头,会同本级扶贫、环保、安监等部门进行复核和实地调查,对符合条件要求,不存在违法违规问题用工单位(实体),经所在区政府或管委会同意加盖公章后报市人社局,由市人社局最终审核。

  3.对于审核通过的用工单位(实体),由市人社局在政府门户网进行公示,同时在该用工单位(实体)所在村(居)委会公示栏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

  4.公示无异议的,由市人社局会同市财政局、市扶贫办以正式文件公布并予以授牌。

  (二)所需材料

  1.《三亚市就业创业扶贫基地申请表》(附件1)。

  2.企业和农村专业合作社要提供营业执照副本(非“多证合一”的,另需提供税务登记证、企业法人证书)复印件;属加工车间、加工点的要有当地村(社区)提供经营证明材料;个体经营的提供营业执照副本、身份证复印件;无营业执照的种养大户需提供身份证复印件、承包合同(协议),同时提供村(社区)或相应主管部门出具的经营证明材料。

  3.吸纳贫困劳动力就业名单、贫困劳动力扶贫手册复印件、基地负责人(企业人事主管)与贫困劳动力在用工场所的合影照片(含电子版)、劳动合同(或劳务协议)、近三个月的工资发放花名册(或领取劳动报酬签字表)等。

  上述三项资料均为一式三份。

  (三)申报时间

  就业创业扶贫基地补贴政策从2018年1月1日起执行,每年两次,分别为当年的3月底前和10月底前,由各单位统一向所在地人社局、育才生态区就业负责部门申报。就业创业扶贫基地吸纳劳动力就业要定期向当地人社局、育才生态区就业负责部门报送《三亚市就业创业扶贫基地吸纳贫困劳动力就业情况登记表》(附件2)。

  三、奖补政策

  对审批认定的就业创业扶贫基地,向社会公布并授牌后,分两个档次给予奖励资金。对于累计吸纳10名以上贫困劳动力稳定就业但一年内吸纳不足20人的,给予一次性3万元的奖励资金;对于一年内累计吸纳20名以上贫困劳动力稳定就业的,给予一次性6万元的奖励资金。

  四、其他事项

  (一)根据全市脱贫攻坚工作整体部署,就业创业扶贫基地奖补政策暂定执行到2020年12月31日,如遇政策调整或政策延长执行时限,再另行通知。

  (二)每个就业创业扶贫基地只能享受一次奖补政策,奖励资金列入市级财政一般预算;符合条件的,同时还可享受社会保险补贴和职业培训补贴等优惠政策。

  (三)各区人社局、育才生态区就业负责部门要对基地安置贫困劳动力就业、待遇兑现等情况进行核实,未达到要求的,不予享受有关政策;对弄虚作假骗取资金的,除追回补贴资金外,将按有关规定严肃查处并依法追责。

  三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三亚市财政局三亚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10月8日

  (联系人:许亮,联系电话:88869367)

责任编辑:吉训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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