销售酒类产品未标示警示语
三亚一商行被罚款6000元
法制时报讯(记者吕书圣)9月17日,记者从三亚市市场监管局获悉,三亚椰沙特产商行经营标签不符合食品安全法规定的酒类产品,近日被该局没收74瓶标签不符合食品安全法的酒类产品,罚款6000元。
据了解,8月2日,执法人员在对位于三亚市天涯区金鸡岭路35号的三亚椰沙特产商行检查时发现食品货架上摆放有品名为“200mL椰子配制酒”“125mL椰将军牌椰奶酒”和“125mL椰将军牌椰子酒”三种酒类产品,生产厂家均为琼海潭门健岛食品厂,上述三种酒在外包装标签上均未见标示“过量饮酒,有害健康”字样的警示标语,执法人员当场对上述食品予以扣押。
三亚市市场监管局近日依法没收椰沙特产商行74瓶标签不符合食品安全法的酒类产品,罚款6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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