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海南客户端、南海网、南国都市报8月5日消息(记者邓松)8月5日,记者从三亚市民族事务局获悉,三亚市少数民族考生奖励申请工作已开始,即日起至9月15日,符合以下条件的三类少数民族学生,可前往三亚市天涯区文明路145号市政府第二办公大楼12楼三亚市民族事务局民族政策文化教育科申请奖励。
根据省民宗委、省教育厅、省财政厅《关于考上“双一流”建设高校和攻读研究生毕业的海南籍少数民族学生奖励办法的通知》(琼族〔2017〕90号)和《关于做好2020年少数民族大学生、研究生奖励工作的通知》(琼族办〔2020〕24号)精神,对考上“双一流”建设高校的海南籍少数民族大学生每人一次性奖励人民币5000元,硕士生每人一次性奖励人民币8000元、博士生每人一次性奖励人民币12000元。三亚市户籍少数民族考生奖励政策也参照上述规定。
三亚市户籍以下三类少数民族学生可申请奖励
1、2020年在海南省参加全国普通高考统一招生中被“双一流”建设高校录取的本市少数民族学生。本市少数民族学生是指:本人及父母的常住户口在本市的黎族、苗族(海南籍贯)、回族(海南籍贯)学生;本人及其父母的常住户口在我市,且父母在本市工作20年以上(含20年),本人在本市初中上学至高中毕业,并在本市报名参加全国普通高考统一招生的其他少数民族学生。
2、2019年在海南省参加全国普通高考考入“双一流”建设高校民族预科班,完成预科学习计划,并在2020年被“双一流”建设高校正式录取的少数民族学生。
3、攻读全日制研究生毕业的黎族、苗族(海南籍贯)、回族(海南籍贯)的硕士生和博士生(不含在职研究生)。
需提交的申请材料
(一)本科生
1、海南籍少数民族“双一流”奖励申请表/其他少数民族“双一流”奖励申请表(父母所在单位需出具意见);
2、高校录取通知书复印件;
3、学生本人及父母身份证和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4、学生本人银行账号(注明开户银行信息,例:中国银行三亚市xx区支行);
5、2019年“双一流”建设高校预科班的少数民族学生需提供转为正式大学生的材料。
(二)研究生
1、海南籍少数民族研究生奖励申请表;
2、研究生高校录取通知书;
3、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学生本人及父母身份证和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5、学生本人银行账号(注明开户银行信息,例:中国银行三亚市xx区支行)。
相关事项
(一)办理地点:三亚市天涯区文明路145号市政府第二办公大楼12楼三亚市民族事务局民族政策文化教育科。
(二)截止时间:即日起至9月15日,逾期不受理。
(三)联系方式:0898-88279281;联系人:李老师、朱老师。
(四)表格获取:可自行登录海南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网站政务公开栏下载,也可前往三亚市民族事务局民族民族政策文化教育科领取。
(五)奖励金发放方式:2020年11月30日前,三亚市民族事务局将奖励金发放至学生本人银行账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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