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海南客户端、南海网、南国都市报1月14日消息(记者 利声富)13日晚,李某才醉酒驾驶摩托车被三亚交警逮个正着。除被罚款100元外,李某才被吊销机动车驾驶证、追究刑事责任,且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
1月13日晚,李某才骑摩托车醉驾被吊销驾照追究刑事责任。
1月13日21时许,三亚交警支队海棠大队在林旺南庄大道开展酒驾醉驾专项整治行动过程中,依法拦截一辆琼BQ1**1号牌的二轮摩托车。
经现场呼气式酒精测试仪检测,驾驶人李某才(男,38岁)血液内酒精含量为153mg/100ml,涉嫌醉酒驾驶机动车。随后,交警路管员将李某才带到三亚市中医院进行进一步血液检测。
1月13日晚,李某才骑摩托车醉驾被吊销驾照追究刑事责任。
经检测,李某才血液内酒精浓度为198mg/100ml,属于醉酒驾驶机动车。而且,李某才机动车驾驶证超过有效期。
李某才因醉酒驾驶机动车、机动车驾驶证超过有效期,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22条第2款、《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28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1条、第90条、《海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82条相关规定,三亚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将依法对其处以罚款100元,吊销机动车驾驶证、追究刑事责任,且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目前,该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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